工信部: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******
中新网1月17日电 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17日消息,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《工业节能监察办法》。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。
办法所称工业节能监察,是指工业节能监察部门依法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生产、使用、服务等相关企业、机构执行节能管理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查处违法用能,提出依法用能、合理用能建议的行为。
工业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:
(一)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,用能产品、设备能源效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;
(二)执行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情况;
(三)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情况;
(四)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情况;
(五)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,加强节能管理,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情况;
(六)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情况;
(七)工业节能监察意见落实情况;
(八)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的事项。
办法强调,工业节能监察遵循依法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效能原则。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。
办法提出,被监察单位应当配合工业节能监察,如实说明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,不得隐瞒、虚构事实,不得伪造、隐匿、销毁、篡改有关资料,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业节能监察。(中新财经)
福建多项业务提倡“不见面”办理******
(抗击新冠肺炎)福建多项业务提倡“不见面”办理
中新网福州12月25日电 (郑江洛)连日来,福建省社会保险中心、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、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倡议书,倡导日常业务采取“网上办”“掌上办”等非接触业务办理方式。
为更好保障民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便利度,针对当前新冠疫情形势,福建省社会保险中心提倡通过网上办、电话办、邮寄办等“不见面”经办服务方式办理社保事务。
据有关负责人介绍,对参保单位人员增减、灵活就业退休申请(无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)、基本信息变动业务申报,建议使用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办理。对参保人员缴费信息查询、打印业务,养老金领取待遇资格认证业务,灵活就业参保登记、转移接续申请,社会保险政策、业务咨询,服务窗口现场办理业务等其他业务,建议通过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、闽政通APP、福建社保微信公众号办理。
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也发出倡议称,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办理日常业务请采取“网上办”“掌上办”等非接触业务办理方式,非紧急事项暂缓办理;非必要不现场办理业务;确需现场办理的,请市民配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,全程佩戴口罩,即办即走,最大限度错开办事高峰。
受疫情影响,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岗工作人员减少。因此,该中心倡议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尽量选择“网上办”“预约办”“延期办”等方式办理各类公积金业务,市民可通过闽政通APP、“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”微信公众号、网上服务大厅等线上渠道办理。(完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